
中访网数据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关联交易的范围、定价原则、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以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根据制度,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具体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方、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等。关联交易类型涉及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研发项目转让等18类事项,并需遵循国家定价、市场价或成本加成等原则。
在审议程序上,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自然人)或300万元(法人)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超过上述标准的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明确禁止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但参股公司例外。
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监督作用,要求其发表意见并可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关联董事及股东需回避表决,确保决策独立性。此外,日常关联交易需按年度预计并分类披露,协议期限超3年的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表示,该制度旨在防范利益输送风险,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监管要求。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主体的关联交易均纳入统一管理,违规行为将按章程追责。
此次制度实施后1-10杠杆配资,江苏徐矿能源将强化内控合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后续资本运作奠定基础。市场关注其是否影响现有关联业务合作及财务成本。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华证券_在线配资知识_十大配资排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