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访网数据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正式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选任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至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提名候选人、审查人选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要求委员会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名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若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此外,《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
该《细则》的发布旨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白山股票配资,提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透明度与专业性,进一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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